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公司于2025年08月20日组织建设单位、验收监测单位和环保咨询单位有关人员对我公司的东莞市有为电子有限公司第二次改扩建项目一期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形成了验收报告和验收意见,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08月21日-2025年09月17日(共2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联系人:覃小荣;
联系电话:0769-81868673;
电子邮箱:hr@yrway.com;如有任何意见、异议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前往石排镇赤坎花场路3号办公室提交书面材料反馈(需注明个人姓名或单位名称信息)。
附件:
1、《环保验收报告》
2、《环保验收意见》
3、《验收监测报告》
4、《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东莞市有为电子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