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东莞市同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东莞市万江区新村社区光辉大道20号
项目概况:项目主要从事镀锡铜的加工生产,预计年产量为10吨。项目占地面积2500m2,建筑面积2000m2。项目所在地中心卫星坐标:北纬22°01’44.13”,东经113°41’31.08”。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为租用厂房,因此无施工期污染物产生及排放。 项目营运期污染主要有:
一、环境空气 项目退火工序会产生一定量的金属烟尘,上锡工序锡膏高温熔化会产生少量锡烟,主要成分为锡及其化合物,建设单位拟设置集气装置将其收集后由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不低于15m,还应高出周围200m半径范围的建筑5m以上),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颗粒物≤120 mg/m3)要求,不会对项目周围空气环境造成明显影响。另外,建设单位应给工人配备必要的劳保防护用品,确保车间空气质量满足《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7)要求。 项目厨房系内部职工使用,产生的油烟量不大,可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后,经烟管引至所在建筑物天面高空处达标排放,排放高度不低于15m,不会对项目周围空气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项目厨房的炉灶以天然气为燃料,天然气是一种较清洁的能源,其燃烧产生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较低,可直接排放。 建设单位若能有效落实以上措施,则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少,可以接受。
二、水环境 项目生产过程无用水环节,因此无相关废水产生和排放。 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经市政污水管网引至东莞市万江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放。 建设单位若能有效落实以上措施,则项目产生的废(污)水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少,可以接受。
三、噪声 项目产噪设备经减振、墙体隔声、空气及地面吸收、距离衰减后,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本项目夜间不生产。项目噪声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四、固体废物 项目废弃包装物交给专业公司回收处理;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空锡膏罐、空润滑油罐,经收集后回用于原始用途;项目生活垃圾中铝制罐、塑料瓶、玻璃瓶、报纸等可回收利用物质,分类收集再利用,对堆放点进行消毒杀菌,不能再利用的剩余垃圾交予环卫部门进行集中处理处置。 建设单位若能有效落实以上措施,则项目产生的固废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可以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