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东莞市豪顺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二次改扩建)
建设地点:东莞市大岭山镇太公岭村
项目概况:东莞市豪顺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原名为东莞豪顺家具有限公司,主要从事五金件(用作液晶电视机的支架、底座和背板等)和灯条(用于液晶电视机)的生产。 建设单位于2013年12月委托广州环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写了《东莞豪顺家具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通过了东莞市环境保护局的审批同意建设,审批编号:东环建【2014】0040号。并于2014年6月通过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大岭山分局的验收,验收编号:岭环验【2014】117号。 项目于2015年8月28日经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同意公司名称由“东莞市豪顺家具有限公司”变更为“东莞市豪顺精密科技有限公司”。文号:粤莞核变通内字【2015】第1500471327号。 建设单位于2016年6月委托安徽中环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写了《东莞豪顺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一次改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通过了东莞市环境保护局的审批同意建设,审批编号:东环建【2016】8894号。东莞豪顺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一次改扩建)项目一期于2017年1月通过东莞市环境保护局的验收,验收编号:东环建【2017】141号。项目二期10台压铸机、8台锡膏印刷机、8台点胶机、12台回流炉、8台UV炉、3台分扳机、12台贴片机未进行验收。 由于市场需求,增加投资500万元在原厂区的基础上进行改扩建,具体的改扩建内容如下:
(1)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吕海鸥”变更为“翟勇”,公司名称、建设地址均保持不变。
(2)新建2栋5F厂房、1栋1F仓库,占地面积不变,建筑面积增加31000m2。
(3)本次改扩建只是对五金件中背板进行喷粉,喷粉的背板约为83万件,同时增加一批生产设备。
改扩建后,东莞市豪顺精密科技有限公司的占地面积96331.4m2,建筑面积75821.2m2,年产五金件30000万件和灯条1.2万m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能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有关要求;喷粉过程中会有产生粉尘,项目的喷粉工序拟设在密闭的喷粉房内,项目设有“滤芯过滤器”粉末回收装置对粉末涂料进行回收。粉末回收装置对粉末的回收效率可达99%以上,经“滤芯过滤器”粉末回收装置进行回收后含尘废气由收集风管再引至楼顶的排气筒排放,喷粉粉尘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可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不会对周围空气环境造成明显影响。项目在固化过程粉末涂料受热熔化会产生有机废气,由于粉末涂料主要成分为环氧树脂,其受热熔化产生有机废气的主要成分为总VOCs;同时烤粉过程中会有少量天然气燃料废气。项目固化有机废气及燃料废气经收集后经冷凝器降温后引至楼顶的“UV光解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UV光解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对有机废气的处理效率可达90%以上,经处理后,SO2和NOx的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要求,VOCs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可达到《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 814-2010)第Ⅱ时段限值要求,不会对周围空气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因此,改扩建后,废气在落实上述治理设施的情况下污染物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其程度和范围均在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
(2)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的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由市政管网引入东莞市大岭山连马污水处理厂处理,则对纳污水体的影响较小。 由此可见,此次改扩建不会对纳污水体的造成影响。
(3)固体废弃物影响评价结论 废包装桶/罐交生产商回收;废活性炭交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处理,并对垃圾堆放点进行消毒,消灭害虫,避免散发恶臭,孳生蚊蝇。 因此,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处理后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4)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措施,使得项目产生的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
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支持率较高,同意人数为29人,占总人数的96.7%,没有不同意项目建设的,公众普遍认为项目建设对东莞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将起一定的推动作用。
环保措施承诺:
一、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环保意识,坚持在项目发展中加强环境保护,在保护环境中促进项目发展。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切实肩负起环境保护的责任。
二、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制度,不断强化内在约束机制。
三、切实加强自我环境管理,确保各项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做到无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确保环境质量改善。
四、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努力创建环境友好型企业,努力做到增产不增污,甚至增产减污。
五、定期公布企业环境信息,主动接受新闻媒体和公众监督,妥善处理好企业与周边群众的关系,努力为我们的子孙后代留下一片绿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