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东莞港电电器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东莞市石排镇工业大道12号
项目概况:东莞港电电器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07月23日(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7520976777),地址与营业执照地址一致。项目所在厂址中心坐标:北纬22° 4'25.39",东经113°57'32.79"。
项目原位于东莞市石排镇沙角村沙角工业区,于2003 年7 月委托广东工业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编制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03 年10 月30 日取得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审查批复意见,审批文号:〔2003〕1687 号,同意项目建设,年产小型家电100 万套,设置装配生产线3 条、装配工具一批、检测仪器2 套;于2012 年8 月申请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并于2012 年8 月22 日取得东莞市环境保护局环保验收核准意见,验收文号:东环建〔2012〕20946。
随着生产规模持续扩张,原址不能满足发展需要,建设单位于2015 年初将厂房搬迁至东莞市石排镇福隆村,同年3 月委托深圳市环境工程科学技术中心有限公司编制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5 年4 月2 日取得东莞市环境保护局石排分局批复意见,审批文号:石环建〔2015〕10086 号。同意项目建设,年产直发器550 万个、卷发器330 万个、隔音耳筒140 万个、定型器26470 个、塑胶制品2500 吨,设置油压机10 台、电烙铁100 支、混料机8 台、注塑机81 台等。
由于发展需要,项目于2015年12月申请二次扩建,并委托河南鑫垚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东莞港电电器制品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6年2月2日经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同意建设,审批文号:东环建〔2016〕0250号。 项目于2017年7月21日通过了环保验收,验收文号:东环建〔2017〕7716号。 项目于2017年08月15日取得《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编号:4419542017000053),排污种类:废气,有效期限:2017年08月15日至2019年12月31日。
现由于生产需要,项目申请第三次扩建环保审批手续,项目扩建后项目总投资26924.4万港币,占地面积67823.93平方米,建筑面积80729.43平方米,员工人数2000人,年产电子PCB板800万件/年、直发器550万个、卷发器330万个、隔音耳筒140万个、定型器26470个、塑胶制品250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喷漆水帘柜和自动喷漆机废水经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外排。
废气:项目造粒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对其进行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点胶工序有机废气经收集后由管道高空排放;回流焊、波峰焊、补焊、焊锡、拆焊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由管道引至高空排放;喷漆、烘烤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并对废气进行收集后采用“水喷淋塔+UV催化光解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管道引至高空排放。
固废:项目扩建部分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收集后交专业公司处理;危险废物经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噪声:对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并采取隔声、消声、吸声及减振等综合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