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东莞光乔电子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东莞市石排镇水贝村鸿运路9号
项目概况:项目于2006年8月填写了东莞光乔电子有限公司环境影响登记表,并于2006年8月28日通过东莞市环境保护局石排分局审批同意建设,编号:石排【2006】338。生产加工扬声器、塑料制品。 现由于生产需要,项目在原有厂区进行扩建,扩建内容如下 :
1、增加投资200万元。
2、取消塑胶制品加工生产,扩大扬声器生产规模至7000万件/年。
3、增加1栋1F的厂房用作成型、上胶、烘干车间,在现有的2层厂房的基础上加建第三层,作为生产用途,新增厂房已建成。
4、项目扩建后取消厨房。 扩建后,项目总投资676万元,占地面积5400m2,建筑面积3837m2。
项目主要从事扬声器的加工生产,项目年加工生产扬声器7000万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环境空气影响 项目搅拌、含浸、烘烤废气经收集后通过UV光解催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高空排放;项目将上胶、烘干废气经收集后通过UV光解催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高空排放;项目热压成型废气经收集后再经UV光解催化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项目激光切割废气经收集后高空排放
2、水环境影响 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最终引至东莞市南畬朗污水处理厂处理。
3、固体废弃物影响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一般鼓风机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项目产生危险废物交有危险废物资质单位处理;项目员工生活产生的普通生活垃圾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
4、声环境影响 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措施,使得项目产生的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不造成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