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广东健大电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东莞市长安镇锦厦社区环村西路72号。
项目概况:广东健大电业有限公司属新建项目,选址于东莞市长安镇(北纬N22°47′46.35″ 东经E113°47′37.74″)。 项目总投资153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12000m2;建筑面积17200m2。年生产变压器配件5亿个/年、电器电子零件5亿个/年、塑胶玩具2亿个/年产。共有员工600人,均在项目内食宿。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项目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备用发电机尾气治理喷淋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及捞渣,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由市政管网引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则对纳污水体的影响较小。
废气:注塑工序产生有机废气经收集后高空排放,未超过《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模具制造(打磨)工序产生粉尘,经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未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要求; 备用发电机尾气经水喷淋处理后高空排放,未超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 厨房油烟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排烟管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的有关要求。 模具制作(机制加工)工序产生的金属碎屑通过自然沉降下落于收集槽内,车间空气质量满足《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1-2007)要求。
噪声: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措施,使得项目产生的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对周围环境不造成影响。
固体废弃物: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金属碎屑、金属边角料、沉渣,经收集后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塑胶边角料、次品,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