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东莞市骏铨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麻涌镇麻三村豪丰工业区高星厂房C03一楼。
项目概况:东莞市骏铨实业有限公司位于麻涌镇麻三村豪丰电镀、印染专业基地高星厂房C03一楼,设置两条化学镍生产线,年加工年表面处理铝件312万件、铜件207.6万件、铁件126万件。项目日生产废水量29.34m3/d,其中60%经基地处理后回用,40%外排。本项目主要为东莞市本地企业提供配套电镀加工服务。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项目建成后生产废水按分类由相应废水管网收集进入豪峰基地电镀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部分(60%)经深度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剩余排入狮子洋,本项目废水均不直接排入受纳水体狮子洋,且水污染物排放量相对较少,对狮子洋的水环境质量影响不大。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项目生产过程中硫酸雾、氟化物、氮氧化物、氯化氢,项目在正常排放下对敏感点的贡献值较低,叠加敏感点的本底值后均能满足对应标准限值要求。事故工况下本项目排放的污染物的贡献值叠加敏感点的本底值后仍能满足对应标准限值要求。因此,本项目排放的废气对周边的环境影响较小。 建设项目正常营运时后,各厂界昼间和夜间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固体废物环境污染影响分析表明,项目产生的包括可回收固废、《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危险废物及一般废物、生活垃圾。建设单位依照各类固体废物的性质进行妥善处置,设置固废堆场对固废进行分类堆存和管理,因此建议建设单位通过加强管理、妥善处置或贮存,依照各类固体废物的性质进行妥善处置,则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