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东莞市华易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东莞市黄江镇旧村花厅巷一号。
项目概况:东莞市华易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原名为“东莞市黄江华业卡板厂”)位于东莞市黄江镇旧村花厅巷一号。扩建后,项目总投资1100万元,占地面积13000m2,建筑面积7800m2,年产卡板10000立方米。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环境空气影响项目铣床、磨锯机等设备进行机制加工过程中会产生金属碎屑,其颗粒较大,质量较重,可通过自然沉降下落到收集槽内,不会飘散在空气中形成扬尘。项目焊接过程会产生少量的焊接烟尘,项目经加强车间内通排风措施后,可确保项目焊接烟尘的厂界浓度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项目在木加工工序中,会产生一定量的木屑粉尘。项目采用布袋式除尘器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经布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可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要求。项目备用发电机燃料为0#轻质柴油,燃料在燃烧过程中产生一定量的发电机尾气,主要污染物SO2、 NOx、烟尘,项目拟对发电机尾气采取水喷淋除尘处理装置(添加碱液),经处理后高空排放,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二级标准。项目厨房系内部职工使用,产生的油烟量不大,油烟污染物浓度不高,依托现有的油烟净化器处理后于所在建筑物天面高空排放,可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项目备用发电机尾气均采用碱液喷淋处理,碱液喷淋塔喷淋废水经管道收集后循环喷淋使用,不外排,但需定期补充新鲜清水。项目员工生活污水主要为污染物CODcr、BOD5、SS、NH3-N、动植物油。项目厨房含油污水经隔油隔渣池、其它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经市政截污管网引至东莞市黄江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放。 3、地下水影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附录A中有关建设项目所属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的划分,本项目属于木片加工行业,主要从事卡板的加工生产,属于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Ⅳ类项目,根据导则要求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4、固体废弃物影响项目木屑粉尘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项目金属碎屑及边角料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项目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 5、声环境影响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减振措施,使得项目产生的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不造成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