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东莞市和泰电工材料限公司
建设地点:东莞市厚街镇河田社区(艺超厂)厂房一楼
项目概况:厂址中心坐标:北纬 22°56'8.58",东经113°40'49.78",主要从事润滑油的生产、加工,生产规模为润滑油85吨/年。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5万元。项目占地面积1870m2,建筑面积1870m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项目用于生产的搅拌罐为密闭容器,投料口均设有密封塞,另外,原料中的基础油、添加剂不具有挥发性,搅拌工序仅为物理搅拌,无需加热,无化学反应,因此生产过程中无废气产生及排放。项目不设员工食堂,故无油烟废气产生及排放。
2、废水:项目生产过程中无生产性废水的产生及排放。生活污水进入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入东莞市厚街沙塘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后排放,对纳污水体的影响较小。
3、噪声: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措施,使得项目产生的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4、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包装材料,经统一收集后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运往城市垃圾处理场处理,堆放场所要定期进行清洁消毒,杀灭害虫,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项目生产过程会产生少量原料空桶,根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 34330-2017)6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的物质中的6.1以下物质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a)任何不需要修复和加工即可用于其原始用途的物质,或者在产生点经过修复和加工后满足国家、地方制定或行业通行的产品质量标准并且用于其原始用途的物质可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本项目产生的原料空桶不需要修复和加工即可用于其原始用途,故本项目中的原料空桶属于中转物,经收集后交原供应商回收利用。因此,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