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东莞市晟鑫宏达标识设计制作有限公司(扩建)
建设地点:东莞市横沥镇石涌村西城二区A11栋
项目概况:项目于2017年9月委托江西景瑞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7年10月18日经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同意建设,编号:东环建[2017]10976号。年加工生产铝制发光标识字24000套,主要设备为开料机1台、灌胶工作台24台、除油清洗线1条、喷粉线1条、流水线1条等。
现由于生产需要,项目在名称、经济性质、地点等均不改变的情况下,项目拟在原厂区二楼空置部分厂房进行扩建, 项目扩建后总投资350万元,占地面积2000m2,建筑面积5000m2。项目主要从事铝制品广告标识,如OPPO、VIVO等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铝制发光标识字24000套。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环境空气影响 项目喷粉过程产生粉尘。粉尘经“二级滤芯”处理后,收集后高空排放。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颗粒物≤120mg/m3,排放速率≤2.9kg/h,不会对项目周围空气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项目烤粉工序产生的烤粉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高空排放,满足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Ⅱ时段排气筒排放限值,不会对项目周围空气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项目无新增员工,故项目扩建部分无新增厨房油烟产生,油烟排放与原环评一致
2、水环境影响 喷淋塔的喷淋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日常补充失水,约120t/a。 项目扩建后无新增员工,无新增的生活污水排放,故项目生活污水排放与原环评一致。
3、固体废弃物影响 项目粉末经收集后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项目产生的空包装袋交原供应商作原始用途;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经收集后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项目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
4、声环境影响 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措施,使得项目产生的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不造成影响。